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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重拳出击 规范房地产市场

海南重拳出击规范房地产市场

我省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解读五大热点

本报讯日前,海南省出台《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加强商品住房交易和土地市场监管,打击炒房炒地行为,同时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昨日,海南特区报记者就意见采访了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解读了大家普遍关心的五大热点。

记者刘江浩崔晓

热点一:网上签约备案让消费者掌握房市动态

意见指出:今年5月1日起,海南省将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以及合同注销备案制度。在订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之后,开发企业应在预售后10天内,办理备案手续和预告登记,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和预告登记的暂停预售许可。

“这一规定是为了抑制炒房行为。”昨日下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在解读该热点时表示,该措施的出台,可以及时在网上公开楼盘的销售信息,方便广大购房者掌握楼盘销售最新动态,并可以有效抑制炒房行为的发生。“此外,完善网上签约备案,也可以抑制‘一房两卖’。”海南房地产业内人士汪志军在接受采访时补充道。

热点二:3万m2以下商品房项目须一次性申请预售证

意见提出:为完善预售许可制度,从今年5月1日起,商品住房项目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应当一次性申请预售许可证。“凡是商品房项目开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不能够再像以前那样,分批、分期申请预售许可证了,可有效避免捂盘。”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分析道。

“对于那些投机型的、规模较小的开发企业来说是个‘杀手锏’,他们的短期利润受到极大限制,不能再像过去那样,通过分批、分期办理预售许可证,达到捂盘惜售和以销定盘的目的。”汪志军分析。

热点三:预售款须存入指定账户专用于预售项目工程建设

意见中还有一个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从今年5月1日起,商品住房预售款应当存放于开发企业指定的某一银行账户,严禁开发企业直接收取现金。而且,预售所得款项应用于该预售项目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预售资金监管机构和银行的监管。

“这样可以避免一些开发企业以现金方式收取预售款后转为他用。”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解释道,过去一些在建商品房的开发企业,收取预售款拿这笔钱做其他投资,进而影响了楼盘的开发进度。

热点四:预售获批10日内须公示全部房源每套房都要明码标价

意见中最为醒目的一个规定就是:在批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10日内,开发商应一次性对外公布全部房源和每套商品住房的房价。商品住房销售应实行明码标价,经营者在公开销售前24小时,应在商品住房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住房价目表(书、牌),明确标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现在要求明码标价、明确房源,不像过去,消费者在买房时不了解情况遭误导,造成在不对等、非公平条件下的交易。”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如此表示。

热点五:严查“内部认购”、“预交诚意金”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市场秩序

意见明确指出:对于没有取得预售许可,但以“内部认购”、“预交诚意金”、“发放VIP卡”等含有预订款名义或方式进行销售的,一经查实,由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收取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此外,对于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发布虚假广告、散布虚假信息的;未按规定时间公开全部房源、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合同备案的;一经查实,责令即时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指出,这条规定有利于整顿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猛药”注入楼市能否“药到病除”?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专业具体,盼严格执行落到实处

本报讯近段时间,海南房地产市场升温,房价上涨过快,部分房地产企业出现人为哄抬房价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日前,海南省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一出台,在广大市民及业内人士中引起强烈反响。

记者 崔晓

市民声音:意见很及时盼执行“动真格”

“听说是要明码标价卖房了,要真能这样就太好了,我们购房者也不会再那么被动了,总是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了。”日前,针对海南省出台的意见内容,记者采访海口市民汪小姐时,她称这个意见早该出台了。汪小姐说起自己的买房经历时称,以前她去看房时,不少楼盘的售楼小姐不能明确告诉她到底还有多少房,价钱是多少。“感觉房价变数很大,担心房价会像售楼小姐说的那样上涨,就希望赶紧定下来,有一种被误导的感觉。”

“意见里说的这些,我们老百姓都觉得是在给购房者打气,也让我们在买房过程中感觉更公平、更透明了,至少不像以前那样觉得很弱势。”海口市民郭先生在了解了意见的内容之后称,意见的内容看起来很不错,但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执行时落到实处,把意见执行好才是真的好。

楼市现状:价格仍居高位市场观望情绪浓

海南特区报记者走访了解到,全省房价在节后趋于稳定,但不少开发商打出了各种各样的促销手段。潜在购房者的购房欲望也不如春节前那般强烈,不少接受采访的市民均表达了自己“继续观望”的态度。

“目前这样的价格让人力不从心,现在既然政府意见出台,我们期待楼市会有变化,还想等等看。最近我们也去了几个楼盘看了看,目前还不想出手,看看行情。”昨日中午,在海口海甸岛一楼盘销售处,海口市民盛先生在与记者交流时如此表示道。走访中,约70%的受访者在谈到类似问题时,均表示期待意见出台给楼市带来变化,目前持观望态度,盼望房价回落。

业内分析:意见有利于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从意见的内容来看,基本上是在去年国家的‘国十一条’政策的基础上,针对海南本地情况做了进一步的细化。总的来说,内容切中要害,而且作用积极。”昨日下午,海南资深房产业内人士汪志军先生在接受海南特区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汪志军称,以业内人士的眼光来看,该意见的内容积极、专业、具体。“如果可以很好地执行,那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老百姓、开发商,都是好事情。”与汪志军一样,海口市房产形势分析专家朱章太对于意见的出台也持类似观点。

“具体来说,意见中提到的完善网上签约备案、预售款指定账户、售楼明码标价等,均可以有效抑制短期炒房,可以说是规范海南房地产市场、使其健康平稳发展的一道‘防火墙’。”汪志军表示,“不过该意见在落实中,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比如‘不能收取预售现金’这一条,在执行中会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岛外购房者,他们今后就不能携带现金前往楼盘直接购房了。”

“所以,软件、硬件的升级都迫在眉睫。”汪志军表示,根据意见内容来看,今后售楼对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的要求较高,因此,无论是决策层、售楼员工,还是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均需要熟悉、掌握电脑操作楼盘销售、签约备案等方面的流程,时间紧、任务重。

“意见很好,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不过能否动真格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打,这很考验政府的执行力。”朱章太认为,各政府部门在执行意见时要一抓到底、不能做表面文章。

文章来源: 海南特区报   发布时间 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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